2025年8月5日凌晨,54岁的深圳居民张先生因突发腹痛拨打120报警。按照急救中心的指示,她本应被送往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但救护车却将她送到了车辆所属的深圳市建安医院。张女士因“腹腔大量积血”由意识转变为休克,当天上午被送往急救中心推荐的医院,此时她已经失去知觉,瞳孔散大。经过紧急手术,当天下午,他因脾动脉瘤破裂出血而死亡。当地卫生局随后调查发现,涉事建安医院连续两次违反紧急调度命令。此举恶意严重,震动了公共救援体系。被罚款7.6万元并接受院前急救资格暂停六个月。针对此事,广东省卫健委4月2日回复家属称,将督促深圳市卫健委对深圳市120个急救网络单位和120个急救站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检查标准的企业,将责令改正或暂停其院前急救医疗服务,确保深圳市院前急救医疗服务质量。患者因突发腹痛拨打了120,家人称被紧急医院“拦住”。上午 0 点 23 分2025年8月5日,张某出现剧烈腹痛,家人紧急拨打120求助。 120 《出院令》明确出发站为“建安新建”,推荐医院为“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 ”张建安的女儿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急救站的工作人员当时到达现场的深圳建安医院院长没有按照急救中心的调度指令,将患者转至隶属于急救岗位的深圳建安医院。 “我家距离龙华区人民医院只有2.8公里,是一级医院,距离建安医院也只有3.8公里。120把我妈妈送到一等区,因为离区里的三甲医院比较近,都是直线,就像坐车一样。”张当时正在国外留学的女儿说,她的父亲帮她叫了救护车。家属表示希望前往龙华区人民医院抢救。张先生的女儿说:“救护车我认为是凯安医院非法取消协议,强行将我母亲带走。” ▲下达命令 据深圳建安医院官方解释,该医院是一家综合性医院。私人单位整合“2004年12月8日正式成立,2005年成为首批“深圳市120家急救网络医院”之一,在急诊急救综合评价中连续7年被评为双“急诊”、“院前急救”先进单位。深圳市救灾病历,凌晨12点53分当天,张某意识清醒,贫血,上腹部疼痛,凌晨1时33分被送往建安医院急诊室,CT扫描证实“腹腔内积有大量血液,血管破裂的可能性很大”,张某出现休克状态。凌晨1时34分,建安医院工作人员对患者进行检查,病历中注明患者“病情适宜,可转至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书面意见如下:调查期间事件发生后,经证实,2025年8月5日凌晨2时45分,深圳市建安医院与龙华区人民医院建立高速通讯群,称张患者病情“血压在下降”。上午8时许,张患者血压升高,深圳市建安医院将其转至龙华区人民医院救治。 8个小时后,他被转送到原来的目的地——三甲医院。患者术后因“脾动脉瘤破裂出血”死亡。 “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经过近八个小时,患者终于被转送到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家属回忆道。龙华区人民医院病历显示,张某当天上午9点左右入院时,出现“上腹部疼痛10个小时,昏迷、意识丧失、两侧瞳孔散大”的症状。确诊为失血性休克及严重贫血、脾动脉破裂出血、脾门血肿、急性肾损伤、电解质紊乱等13项症状。 ▲ 患者于当天上午被转运至原目的地医院。由于情况紧急,患者病情危重,被送入重症监护室。上午10时21分,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介入医生为张某进行了30分钟的动脉瘤栓塞手术。手术进行得很顺利,手术后他被送往急诊室。病历显示,张某术后出现DIC(弥散性血管内凝血),并出现严重的循环和呼吸衰竭,恢复困难。当日下午4时59分,张先生出现心脏骤停,经积极心肺复苏等抢救无效,于下午5时42分不治身亡。根据红星新闻记者获得的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张某的死因是“脾动脉瘤破裂出血”。张家人认为,当天凌晨,深圳建安医院并未介入,医护人员在未通知家人的情况下单方面取消了转运。 “我咨询了律师,发现涉事医务人员存在医疗过失嫌疑,我向公安机关通报了情况。”据称,该家人已收到警报收据,但尚未提起诉讼。龙华区卫生局针对此次事件的具体诊疗问题作出回应,建议患者家属通过医疗事故认证明确医疗责任,卫生局将全力支持认证工作。卫生部:病人没有被转运根据运输说明进行测试。事件性质严重,并处罚款7.6万元。红星新闻记者在三个多月后获悉,涉事深圳建安医院因违反深圳市应急规定而受到处罚。据信用中国网站报道,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局2025年11月27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深圳市建安医院未按照2025年8月5日医疗紧急调度指令将患者张某转运至相应龙华区人民医院救治”。纪律决定书指出,上述事实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需要将患者送往医疗机构救治的,构成医疗急救”。 “负责人必须将病人送往适当的医疗机构根据《深圳市卫生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当事人的行为性质显着、情节严重,破坏了公共救助体系的基础,严重损害了医疗卫生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加剧了医患矛盾。“该单位的违法行为,使情况雪上加霜。” ▲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局的处罚决定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应急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急救网络内的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调度指令将患者转运至医疗机构的,卫生部门将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H卫生局决定对该单位处以7.6万元的行政处罚。此外,龙华区卫生局于2025年9月22日发布卫生监督意见,责令该单位纠正违法行为。家人认为救援的最佳时机被推迟了。涉事医院因违反发货单连续第二次被罚款。张女儿称,已写信报警,避免类似悲剧发生。“广东省卫健委建议整改深圳120急救系统。”今年4月2日,广东省卫健委致信告知,针对急救严重延误和8月5日发生的死亡事故,结合深圳市卫健委履职情况以及深圳120急救系统存在的问题,已启动专项调查程序。 ▲广东省卫健委通知(p)artial) 信中注明是深圳。市卫生健康委认定,深圳市建安医院连续两次违反医疗急救调度指令,情况严重,并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责令深圳建安医院自2026年3月18日起暂停院前救治。同时,市卫生健康委要求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对深圳市120个急救网络单位和120个急救站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机构责令改正或暂停院前急救医疗服务,确保深圳市院前急救医疗服务质量。信中称,关于深圳市120急救系统相关问题,按照相关规定,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已责成深圳市市急救中心进一步优化调度体系,强化全过程监管机制。同时,针对此次事件,要求深圳市按照《条例》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应急网络设计,推动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和远程应急指导智能化完善,缩短院前急救响应时间和完善多部门协调机制,提高急救效率和水平。张的女儿说,当时没有采取紧急措施,耽误了母亲营救她的最佳时间。家属认为,目前涉事医院的处罚过轻,令人难以接受。于是,家人向深圳警方报案。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沉府卫生当局获悉,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局将针对家属提出的深圳建安医院诊疗问题进一步调查后再回复。 红星新闻记者 蔡小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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